易經卦案

第 6 卦

爭訟

上卦 乾・天下卦 坎・水

卦辭

訟:有孚,窒,惕,中吉,終兇。利見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
彖傳

訟,上剛下險,險而健,訟。訟,有孚,窒,惕,中吉,剛來而得中也。終兇,訟不可成也。利見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於淵也。

大象

天與水違行,訟;君子以作事謀始。

六爻原文

爻辭與小象

爻位由初爻至上爻,自下而上。

初六

爻辭

初六: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
小象

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雖小有言,其辯明也。

九二

爻辭

九二: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無眚。

小象

不克訟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
六三

爻辭

六三:食舊德,貞厲,終吉。或從王事,無成。

小象

食舊德,從上吉也。

九四

爻辭

九四:不克訟,復即命渝,安貞吉。

小象

復即命渝,安貞,不失也。

九五

爻辭

九五:訟,元吉。

小象

訟,元吉,以中正也。

上九

爻辭

上九:或錫之鞶帶,終朝三褫之。

小象

以訟受服,亦不足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