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經卦案

第 52 卦

止定

上卦 艮・山下卦 艮・山

卦辭

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無咎。

彖傳

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。是以不獲其身,行其庭不見其人,無咎也。

大象

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
六爻原文

爻辭與小象

爻位由初爻至上爻,自下而上。

初六

爻辭

初六:艮其趾,無咎,利永貞。

小象

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
六二

爻辭

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
小象

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
九三

爻辭

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,厲薰心。

小象

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
六四

爻辭

六四:艮其身,無咎。

小象

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

六五

爻辭

六五: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

小象

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

上九

爻辭

上九:敦艮,吉。

小象

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