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經卦案

第 21 卦

噬嗑

決斷

上卦 離・火下卦 震・雷

卦辭

噬嗑:亨。利用獄。

彖傳

頤中有物,曰噬嗑,噬嗑而亨。剛柔分,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雖不當位,利用獄也。

大象

雷電噬嗑;先王以明罰敕法。

六爻原文

爻辭與小象

爻位由初爻至上爻,自下而上。

初九

爻辭

初九:屨校滅趾,無咎。

小象

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
六二

爻辭

六二:噬膚滅鼻,無咎。

小象

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

六三

爻辭

六三:噬臘肉,遇毒;小吝,無咎。

小象

遇毒,位不當也。

九四

爻辭

九四:噬幹胏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

小象

利艱貞吉,未光也。

六五

爻辭

六五:噬乾肉,得黃金,貞厲,無咎。

小象

貞厲無咎,得當也。

上九

爻辭

上九:何校滅耳,兇。

小象

何校滅耳,聰不明也。